一个路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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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已经是俗套里很多年后了。
wink弟弟以为自己不会收起棱角的,毛不易以为潦倒离场的人会是自己的,马伯骞已经回到美利坚的怀抱了。
从前呀,这伙人,一杯酒,就能面红,两罐北冰洋,就能称兄道弟。
现在抱定一醉方休的主意,也尝不到饱肚滋味了。
男人至死都是少年。
笑话。
人呐人,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老去了。
赵天宇呢?
从小单着,四海为家。别人是从外往内腐蚀,他是早早里面就熟透了。
也还在圈子里混,唱唱歌,演演戏,半红不紫。
艺人嘛,商品换季似的一茬一茬,能熬出个半真不假的老艺术家的称号,也算经典款的长红了。
脸还是撑得住场面的。
这些年也不乏人腆着脸说你要多少钱,我给你一个名利场。
他看着对方,慢慢已经能从愤怒渐渐转变为好笑了。
算进步了吗?还是又被人欺负他孤苦无依了呢?
也慢慢攒钱买了两百来平的房子,养了一只狗,古牧,大型犬,撒起欢来能把人拽八百里远。
赵天宇管它叫110。
对外打着马虎眼说,我呀,哪天要是一个人在这房子里出了事,别人都指望不上,就指望他救我一命。
屡试不爽的说辞这次失去了效用。
“说谎。既然这么怕死,干嘛不找个人来照顾你?”
对面的好皮囊套了一身黑,虎牙闪闪晃人,睫毛都不颤一下就灌下一杯朗姆酒。
赵天宇看着他想的却是另一个问题,“你的嗓子不能再喝了。”
对方却只是歪了头,笑得更加率性。
“总不会是爱够了人,发现没有一个人比得上我吧。”
赵天宇从未如此希望孟子坤是错的。
“你也太看得起自己。”
“是吗?”
孟子坤从吧台上跳下来拍拍他的背,“那我走啦?”
赵天宇恨恨地盯着他,他抿着嘴没有说话。
眼角被灯光打得有些泛红。
他眉目长得英挺,较起真来,眼神也是千丝万缕,裹到人心里去。
“我真走啦?”
孟子坤皮衣的暗扣折射出光亮,像是那年夏天飞机带走的金属的光泽。
他笑眯眯的靠过来,“我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。你可别后悔呀?”
他大概吃了某种薄荷糖,凉薄的话这样吐字出来带着丝丝的寒意。
赵天宇知道他是认真的,孟子坤是浪子,说是不回头,就不会回头。
这样可恶。
他不怕夜以继日的孤独,不怕平淡如水的生活,甚至不怕老,也不恐惧死。
他怕分离。
可孟子坤不怕,他还拿这个来要挟他。
赵天宇越想越气,抬脚就踹他。对方才真的开怀的抱过来。
“骗你的。”他轻轻柔柔的撩开额发,印上一个吻,“DS鐽,原子序数110,你当我是傻子吗?”
又是后来多年后,赵天宇也曾纠缠过孟子坤为什么回来,又为什么非他不可,为什么逢场作戏又要动真心,为什么明知道在一起更苦也在所不惜。
孟子坤搂着他黏黏糊糊地答,我在你身上看到自己啊。
什么?
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永远年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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